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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銀行積極開展各類教育宣傳活動 迎接“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來臨

2019-03-14 14:33  來源:證券日報網(wǎng) 吳奕萱

    本報見習記者 吳奕萱

    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即將來臨,寧波銀行在各級政府和監(jiān)管機構的指導下,在全行范圍內開展“3•15”銀行業(yè)和保險業(yè)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周活動,通過普及金融知識,強化廣大金融消費者風險防范意識,保障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據(jù)介紹,寧波銀行將以營業(yè)網(wǎng)點為宣傳陣地,利用各網(wǎng)點LED顯示屏、液晶電視播放活動口號,展播《消費者八大權益》《防范非法集資公益宣傳片》《非法金融廣告識別》等宣傳視頻,在各網(wǎng)點開辟專區(qū)或宣傳專欄,擺放各類宣傳海報、折頁、金融知識讀本,并安排專人向前來辦理業(yè)務的客戶進行講解。

    3月15日當天,寧波銀行將在水岸心境社區(qū)開展專題活動,通過表演金融情景小品《阿姨,您可千萬別上當!》,開展金融知識有獎問答,設立宣傳專點,扮演“金博士”卡通人偶形象等活動形式,向居民宣傳金融知識。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還將聘任社區(qū)居民作為金融知識宣講員,充分發(fā)揮社區(qū)金融知識宣講員的核心作用,建立金融知識宣傳長效機制,將金融知識深入到每家每戶。寧波銀行將以該類結對的金融知識教育基地為輻射點,延伸至其他多個社區(qū)。

    寧波銀行還提醒廣大金融消費者,要掌握基本金融知識,具備一定投資風險意識,自覺抵制非法金融廣告、非法集資、非法保險、電信詐騙等現(xiàn)象。在選擇投資產品時,要多思考、冷靜分析、了解產品,選擇正規(guī)金融機構的正規(guī)金融產品,避免盲目投資。樹立自我責任意識,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時要“自擔風險”,承擔正常的金融交易風險,提高自身的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

    此外,客戶在獲得金融機構產品和服務時,若自身權益被侵害,可采取三種途徑維護自身正當權益,首先與金融機構自主協(xié)商解決,這是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機構解決爭議的基本方式,其次是通過投訴結束,包括向金融機構投訴管理部門、金融監(jiān)管部門投、行業(yè)協(xié)會投訴,或向依法設立的第三方機構投訴,最后是訴訟與仲裁,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有公平、快速、經濟、保密性強的優(yōu)點,而司法審判具有權威性、強制性,是解決各種爭議的最后手段。

    據(jù)了解,2018年,寧波銀行累計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活動上百場,受眾客戶16萬人,并榮獲寧波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xié)會授予的“優(yōu)秀會員單位”、寧波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授予的“寧波市級金融消費教育基地”等多項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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