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APP

掃一掃
下載客戶端

您所在的位置: 網站首頁 > 公司產業(yè) > 上市公司 > 正文

上市公司集中學習新證券法 提高信披質量落實責任擔當

2020-03-08 23:50  來源:證券日報 李喬宇

    北上協秘書長余興喜表示處罰加碼后不能再“各打三十大板”

    本報記者 李喬宇

    “感覺變化挺多的。”談起新證券法,有上市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證券日報》記者,“上市公司的相關章程可能都要修改,過段時間披露年報時也要按照新的法規(guī)去操作。”

    “排除萬難,堅決執(zhí)行。”另有上市公司董秘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相信新證券法能夠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健康發(fā)展。”

    自新證券法實施以來,資本市場表現相對活躍,截至3月6日收盤,滬指自新證券法實施一周以來,已累計上漲5.35%。

    “新證券法的實施對市場來說屬于長期利好。”北京上市公司協會秘書長余興喜告訴《證券日報》記者,“新證券法對上市公司的要求更高了,有助于優(yōu)質上市公司進行再融資。”

    集體訴訟制度將登陸A股

    “康得新”們等著顫抖吧

    “此次證券法修訂的最大亮點在于大幅度提高證券市場違法違規(guī)成本。一方面,明確了中國版的集體訴訟制度;另一方面,加大了對證券市場違法違規(guī)的處罰力度。”余興喜告訴《證券日報》記者,這項集體訴訟制度規(guī)定,投資者保護機構可以作為訴訟代理人,為投資者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并且規(guī)定了投資者“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原則。“也就是說,在投資者保護機構提起的集體訴訟中,作為受害者的投資者,如果你不明確表示退出,你就是原告的一份子,官司贏了,你就能獲得賠償。”

    國外早有集體訴訟的先例。余興喜援引美國安然事件為例向記者解釋稱,在安然事件中,投資者通過集體訴訟獲得的賠償是71.4億美元。

    “71.4億美元!在過去,對于A股市場投資者而言,這么高額的賠償是不可想象的。”余興喜感慨道,“如果A股市場能夠建立起集體訴訟制度,該訴必訴,對于證券市場的違法違規(guī)特別是惡意欺詐行為,就能夠形成巨大的震懾作用,投資者也就不用擔心資本市場遍地是雷。”

    除了明確集體訴訟制度外,新證券法還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的成本。例如,對于信息披露的“虛假陳述”的行政處罰,其罰款的“頂格處罰”從原來的60萬元提升至1000萬元;欺詐發(fā)行的最高罰款則提高至2000萬元。

    “加大處罰力度,加上前面所說的集體訴訟制度,大幅加大了證券市場違法違規(guī)成本,這一方面將對違規(guī)形成震懾作用,另一方面對上市公司也會形成極大壓力。”余興喜告訴《證券日報》記者,“作為上市公司,不說全員,至少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相關的管理人員要認真學習新證券法和各種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則,扎扎實實地搞好內部控制,嚴格內部程序,分清責任,確保不發(fā)生違法違規(guī)問題。董監(jiān)高和相關的工作人員要看重自己的責任,保證自己不違規(guī),也要避免為他人的違規(guī)背書。”

    此外,此次新證券法的修訂還完善了證券交易制度,取消了暫停上市環(huán)節(jié),觸發(fā)退市條件直接退市,并對有關內幕交易等行為的規(guī)定做了進一步完善,明確了投資者不得出借或借用他人賬戶進行證券交易等等。

    余興喜還表示,新證券法的要點還有全面推行證券發(fā)行注冊制度、擴大證券法的適用范圍等。

    期待精細劃分責任人

    處罰不能再“各打三十大板”

    “這次修訂的內容比較多,總體來看,大多是圍繞近年來社會上反映的一些熱點問題。”余興喜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對于優(yōu)質、守法的上市公司而言,新證券法的高標準、嚴要求其實是件好事,能夠讓資本市場更加健康和公平,讓市場更加走好。市場好了,上市公司的估值就會更高,再融資就會更容易,上市公司就會更好。上市公司是市場的基礎,上市公司好了,市場也會更好,這樣就形成良性循環(huán)。”

    余興喜同時對《證券日報》記者坦言,目前來看,新證券法剛剛開始實施,特別是很多方面還不是證券監(jiān)管部門一家努力就可以做到的,比如集體訴訟制度的實施,還有賴于司法部門等方面的支持。在此次采訪過程中,余興喜還談及對新證券法具體實施的一些期待,希望能夠對違法違規(guī)的責任人進行更精細化的劃分。在余興喜看來,部分“問題”上市公司中固然不乏蓄意掏空上市公司侵占投資者利益的人,但也不乏被牽連者。

    “過去的處罰,往往牽涉人比較多。處理時一般要講‘嚴肅處理’,從嚴要求,似乎很多人都有責任,既然大家都有責任,那么就要把大家都捎帶上。因為頂格處罰的標準低,違法違規(guī)的首要分子與毫不知情的一般責任者的罰款數額差不多,最多也就幾十萬元。很多情況下類似于‘各打三十大板’。例如財務造假案,在絕大多數上市公司中,財務總監(jiān)的職位要比董秘高,如果財務總監(jiān)進行財務造假,除非董秘本人兼任財務總監(jiān),很多時候董秘既不知情,也沒有權力或手段去查。就是因為董秘是主管信息披露的,而財務信息也屬于信息披露的內容,董秘就要為財務造假承擔較重的責任。這樣的處罰,不只是對董秘等相關人員不公平,更重要的是不能很好地起到懲罰和震懾作用。”余興喜告訴記者,“希望新證券法實施后,在處罰時能把責任分得更加清楚,處罰更加精準。”

    余興喜認為,過去處罰力度較小,部分董秘雖然覺得冤枉,但也有能力承受,如今頂格處罰動輒高達千萬元,再“各打三十大板”難免有失公允。余興喜表示,“我們希望追責處罰時區(qū)分故意與過失,區(qū)分違反忠誠義務與違反勤勉義務,區(qū)分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希望能夠重罰那些真正從主觀上想違法違規(guī)的人、那些可以從違法違規(guī)中獲得利益的人。”

    談及對新證券法的期待,滬市上市公司航天信息方面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我們看到交易所根據新證券法已經廢止了一批管理制度,希望能有更加全面的實施細則給上市公司一些指引和幫助,使得上市公司能夠盡快按照新證券法的各項要求,完善相關制度,規(guī)范信息披露。”

   集中學習新證券法

    排除萬難堅決執(zhí)行

    提到新證券法,仍有部分上市公司相關從業(yè)人員感到迷茫。“剛開始都要慢慢適應下。”有上市工作人員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公司近期正在組織學習新證券法,另有部分相關上市公司從業(yè)人員表示,正在自學新規(guī),積極適應新的變化,“排除萬難,堅決執(zhí)行”。

    “目前階段主要是抓緊學習相關制度,結合公司經營情況做出調整,比如融資方面的調整,公司內部流程的調整等,盡早適應和應用。”碧水源董事會秘書張興告訴記者,長期來看,新證券法也需要經過市場的實踐和檢驗,通過各項規(guī)則、制度再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也要根據新證券法的相關規(guī)定嚴格管理,這對于公司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也會進一步強化信息披露制度管理,盡快適應新市場環(huán)境的轉變,“目前來看我們還是很有信心”。

    航天信息方面告訴《證券日報》記者,新證券法在完善信息披露及內幕信息管理規(guī)則的同時,也加大了對違反證券監(jiān)督法律行為的處罰力度,督促上市公司更加重視投資者關系管理和投資者權益保護。如何在日常工作中將這些內容落到實處,這對每一家上市公司的日常工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航天信息將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同時不斷完善投資者關系管理和投資者權益保護機制,以多種渠道積極與投資者進行溝通,體現作為央企上市公司的責任擔當。”

    “通過對結果的輸出管控,進一步促使上市公司的規(guī)范運作,內控治理結構的優(yōu)化管理等等。長期來看,是非常健康的。”碧水源董事會秘書張興對《證券日報》記者談道,“這也給了高管們一個更好的契機與公司股東進行溝通,共同優(yōu)化公司治理結構,長期看是有利于公司的發(fā)展的”。

-證券日報網
  • 24小時排行 一周排行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證券日報APP

掃一掃,即可下載

官方微信

掃一掃,加關注

官方微博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