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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明確2021年-2030年支持新型顯示產業(yè)發(fā)展進口稅收政策

2021-04-13 19:33  來源:證券日報網 包興安

    本報記者 包興安

    4月13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顯示產業(yè)發(fā)展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旨在加快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支持新型顯示產業(yè)發(fā)展。

    《通知》表示,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新型顯示器件(即薄膜晶體管液晶顯示器件、有源矩陣有機發(fā)光二極管顯示器件、Micro-LED顯示器件,下同)生產企業(yè)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求的自用生產性(含研發(fā)用,下同)原材料、消耗品和凈化室配套系統(tǒng)、生產設備(包括進口設備和國產設備)零配件,對新型顯示產業(yè)的關鍵原材料、零配件(即靶材、光刻膠、掩模版、偏光片、彩色濾光膜)生產企業(yè)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求的自用生產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進口關稅。

    《通知》表示,承建新型顯示器件重大項目的企業(yè)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間進口新設備,除《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和《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對未繳納的稅款提供海關認可的稅款擔保,準予在首臺設備進口之后的6年(連續(xù)72個月)期限內分期繳納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6年內每年(連續(xù)12個月)依次繳納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總額的0%、20%、20%、20%、20%、20%,自首臺設備進口之日起已經繳納的稅款不予退還。在分期納稅期間,海關對準予分期繳納的稅款不予征收滯納金。

(編輯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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