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APP

掃一掃
下載客戶端

您所在的位置: 網站首頁 > 公司產業(yè) > 上市公司 > 正文

萊紳通靈天價離婚案二審維持原判 為避免“娘家”要約收購馬峭將拋售全部股權

2021-12-03 00:24  來源:證券日報 曹衛(wèi)新

    本報記者 曹衛(wèi)新

    “滬市珠寶第一股”萊紳通靈實控人離婚案二審宣判。12月2日晚,萊紳通靈發(fā)布公告稱,2021年12月1日,沈東軍收到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二審判決,沈東軍上訴被駁回,案件維持原判,沈東軍持有的公司31.16%股權將分割一半給馬峭(占公司總股本的15.58%)。

    萊紳通靈最近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為7.35元/股,據此計算,沈東軍所持31.16%股權對應市值近7.8億元,馬峭對應將分得價值3.9億元。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二審判決宣判后,按照規(guī)定,股權會在一個月內進行分割并完成過戶。”

    記者注意到,即將分得上市公司近4億元市值股權的馬峭并不是很留戀這部分股權。馬峭在公告中表示,“本人不愿接受因司法判決取得的公司股份和傳世美璟股權,并承諾自2021年12月3日起30日內將上述股份全部轉讓。”

    到手的股權緣何要轉讓出去?記者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此舉主要是為了解決要約收購問題。

    依據公告,股權分割后,沈東軍將失去上市公司控制權,公司實控人將變更為“大舅子”馬峻及其一致行動人。公告顯示,馬峭、馬峻、蔄毅澤為一致行動人,截至12月2日,馬峻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控制公司48.45%的股份,屬于《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規(guī)定的擁有公司控制權的情形。本次權益變動觸及要約收購。馬峭未來所持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后,股東將不進行要約收購。

    回溯這起天價離婚訴訟案,歷時3年多時間。2019年11月20日,馬峭向南京市秦淮區(qū)人民法院提起的離婚訴訟,請求判令與沈東軍離婚并進行財產分割。今年7月底,南京市秦淮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準予馬峭與沈東軍離婚,沈東軍持有的南京傳世美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權和萊紳通靈的股權,由馬峭、沈東軍對半分割。隨后,沈東軍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依據二審判決,本次判決為終審判決。對此,沈東軍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但同時保留依法申訴的權利。”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理論上終審完后,被告可以向上級法院申請再審。是否會被受理存在不確定性,二審是常態(tài)。”

-證券日報網
  • 24小時排行 一周排行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證券日報APP

掃一掃,即可下載

官方微信

掃一掃,加關注

官方微博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