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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浪奇或涉及虛假倉單

2020-10-17 10:02  來源:金陵晚報

    廣州浪奇(000523)尋找不到的存貨,正越來越顯得像一場“虛假倉單”的財務造假行為。

    9月27日晚間,廣州浪奇發(fā)布公告稱,公司存儲在瑞麗倉和輝豐倉兩個倉庫共價值5.72億元的存貨,被倉儲方否認簽署相關倉儲合同,也否認保管有公司存儲的貨物,同時不配合公司進行貨物盤點和抽樣檢測工作,該存貨涉及風險,未來可能全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瑞麗倉和輝豐倉對應的倉儲合同簽約方分別為江蘇鴻燊物流有限公司和江蘇輝豐石化有限公司。隨著調查的日益深入,越來越多的信息被暴露出來,這件事正越來越顯得像一場“虛假倉單”的財務造假行為。

    鴻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黃勇軍對媒體公開表示,鴻燊公司確實與廣州浪奇簽訂了倉儲合約,但并未實際入庫,這期間曾應上市公司要求幫其“完善數據”。黃勇軍稱,簽的合同是有貨進倉,但從來沒見過貨物的影子,公司也從來沒有運輸過貨。隨后,黃勇軍詢問廣州浪奇相關負責人原由,負責人表示,“你只需要在數據倉庫完善以后,在上面簽字、蓋章就可以了。”而江蘇輝豐石化有限公司則明確表示從來沒有簽過合同,其母公司*ST輝豐發(fā)布公告稱,對相關事項進行核實,輝豐石化從未與廣州浪奇簽訂過倉儲合同,廣州浪奇也從未有貨物儲存于輝豐石化庫區(qū)。

    9月29日,廣州浪奇公告披露,關于部分庫存貨物可能涉及風險的事項,公司已將一名涉案人員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10月3日晚間,經多方核實確認,已被廣州浪奇移交公安的涉案人員,系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廣東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董事、財務總監(jiān)黃某彬。通過財務總監(jiān)被移送公安的細節(jié),有大宗貿易、倉儲業(yè)務資深從業(yè)人士指出,此次存貨門事件中心爆點“幾乎可以認定”是“虛假倉單”,而通過貨物流、單據流兩種方式的查核認定,事實不難水落石出。基于此,在2020年9月25日收盤仍持有廣州浪奇而產生虧損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投資者索賠指南”參與由金陵晚報易索賠欄目組織的索賠,并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前期費用。

    “從本案現有事態(tài)來看,無論是作為客體的受騙者還是主觀上有造假的故意,廣州浪奇都暴露出內控治理和信披合規(guī)性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而事發(fā)后公司股價連續(xù)跌停,三天暴跌近27%市值縮水10億,持股者猝不及防遭遇悶殺,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已可依法索賠爭取賠償。”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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