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APP

掃一掃
下載客戶端

您所在的位置: 網站首頁 > 財經頻道 > 宏觀經濟 > 正文

速看!金融監(jiān)管總局最新風險提示!

2024-05-24 17:58  來源:證券日報網 

    本報訊 (記者劉琪)5月24日,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發(fā)布關于防范“套路運”“套路貸”等各類形式誘騙貸款的風險提示。

    近期,有詐騙團伙虛假宣傳貸款購買貨車“零首付”,借助求職者“急于找到工作”心理,在網上發(fā)布“高薪招聘”“實習”等虛假信息,如成立空殼貨運公司,用精編的話術誘導應聘司機申請貸款購車“入職”或繳納加盟費,應聘司機提車后卻遭遇接活難、退車難、退款難,最終未獲得預期收入?yún)s背負大額債務。類似騙局還有假借招聘之名誘騙求職者以職位需要、培訓費、材料費、保證金等名目收取各類費用,甚至誘導求職者通過貸款平臺貸款支付相關費用。在此提醒包括求職者在內的廣大消費者注意以下事項:

    一是審慎決定是否需要辦理貸款業(yè)務。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從信息發(fā)布平臺、企業(yè)官網、社交媒體等多方面途徑對招聘信息進行交叉驗證,拒絕各類廣告話術誘惑,對超出合理范圍的高薪酬待遇、高回報承諾、貸款購買貨車“零首付”等保持警惕。審慎評估自身還貸能力,根據(jù)自身條件自主決定是否需要辦理貸款業(yè)務。

    二是訂立合同前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認真辨別合同實質,區(qū)分借款合同以及租賃、買賣等一般民事合同,認真、完整閱讀包括權利義務、應付費用、還款要求、違約責任等在內的所有條款,充分了解年化利率、實際費用等綜合借貸成本,警惕不斷花樣翻新的格式條款陷阱,不在他人的誘惑或催促下貿然簽訂合同,不隨意授權他人代為辦理,防止誤簽、誤貸等導致財產損失。

    三是辦理貸款前要確認貸款機構是否具備放貸資質。銀行保險機構應具備金融監(jiān)管部門發(fā)放的相關許可證,消費者可通過金融監(jiān)管總局金融許可證信息系統(tǒng)查詢相關許可證信息。小額貸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應具備地方金融管理機構發(fā)放的經營許可證或者認可的業(yè)務資質,且在經依法批準的區(qū)域范圍內開展業(yè)務。消費者應關注相關機構金融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等明確的業(yè)務范圍,避免從不具備放貸資質的機構辦理貸款或者具備資質的機構超經營范圍辦理貸款。在接到金融機構信貸審核電話時,如實回答問題,避免在他人誘導下提供不實信息。

    四是使用互聯(lián)網網站、應用程序、小程序及其他線上平臺時應謹慎操作。使用互聯(lián)網平臺貸款時應認真閱讀頁面上的提示內容,明確相關法律后果,審慎進行人臉識別或電子簽名。在使用電子平臺購物或進行其他操作時,留意默認勾選選項,不輕易勾選“領取保障”“自動續(xù)費”等選項,避免因為一時大意而開通平臺關聯(lián)的貸款業(yè)務。

    五是警惕“免費”“零首付”“限時”等營銷詞匯和宣傳套路。注意識別非法金融廣告,警惕不當誘導,拒絕過度負債,培養(yǎng)理性消費觀念。貸款合同簽訂后,應當珍惜個人信用,按時依約還款。

    消費者如發(fā)現(xiàn)涉嫌詐騙犯罪線索,請及時向公安機關等報案或者反映情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編輯 孫倩)

-證券日報網
  • 24小時排行 一周排行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證券日報APP

掃一掃,即可下載

官方微信

掃一掃,加關注

官方微博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