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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行政前置!北京金融法院受理證券支持訴訟第一案!

2021-04-21 21:17  來源:投服中心微信公眾號

    2021年4月13日,由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投服中心)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的首單證券支持訴訟案件獲法院正式受理。本案中投服中心委派公益律師張剛(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代理支持投資者向被告北京昊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昊華能源)及其時任董事長提起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訴訟,這是投服中心繼康美藥業(yè)、康得新案后突破行政前置的第三次嘗試。

    自認虛增資產和利潤 投資者受重創(chuàng)

    2019年12月27日,京東方A一則普通的股權轉讓公告引發(fā)了公眾對昊華能源2015年股權收購案的關注。同日,因重要事項未公告,昊華能源全天停牌,同時發(fā)布公告稱,在2015年收購北京工業(yè)發(fā)展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京東方能源30%股權時,披露的煤炭資源量為9.6億噸,與京東方能源實際擁有4.5億噸資源量不一致,并因此導致自2015年起合并口徑的資產虛增約28億元、少數(shù)股東權益虛增約14億,2015年當年公司歸母凈利潤虛增約14億元。2019年12月30日,昊華能源股票復牌即跳空跌停,并在年末最后一個交易日一度跌至4.68元,接近2014年上市后最低點4.65元。2020年5月20日,中國證監(jiān)會以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對公司立案調查,北京證監(jiān)局也同時向公司出具了警示函。

    公司內控形同虛設 董事長個人應負首責

    根據(jù)2020年4月28日公司相關公告,公司承認前述30%股權轉讓協(xié)議條款對收購標的京東方能源的實際配置資源量約定不明確。同時,亦承認在沒有和京東方能源母公司京東方集團簽署正式書面協(xié)議同意將剩余約5.1億噸資源量注入京東方能源的情況下,董事會通過了股權收購議案。當時公司知曉京東方能源資源配置量。公司相關內控制度形同虛設,導致本次收購出現(xiàn)了重大紕漏。時任董事長耿養(yǎng)謀全程參與了上述收購過程,并說服董事會通過收購議案,應承擔首要責任。投服中心秉承“追首惡”一貫原則,將公司時任董事長耿養(yǎng)謀列為第一被告,同時追究昊華能源的連帶賠償責任。

    突破行政前置 推動司法實務進步

    長期以來,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行政前置一直是廣大股民、專家學者以及媒體關注和爭論的焦點之一。雖然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實行了立案登記制度,且2015年12月24日發(f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商事審判工作中的若干具體問題》在證券投資類金融糾紛案件的審理問題上,也直接表明了根據(jù)立案登記司法解釋規(guī)定,因虛假陳述、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行為引發(fā)的民事賠償案件,立案受理時不再以監(jiān)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和生效的刑事判決認定為前置條件,然而目前司法實務中仍有不少法院以該前置條件為由拒絕立案。本案中昊華能源將9.6億噸煤炭配置資源量作為交易內容披露,導致2015年2月11日公告存在虛假記載,同時也導致2015年至2018年的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雖然中國證監(jiān)會尚未就本案作出正式行政處罰,但本案上市公司違法行為清晰且上市公司已公告自認存在違法事實。投服中心支持部分投資者提起訴訟,既及時維護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又為該類案件在司法實務中突破行政前置作出了探索,充分發(fā)揮了公益投保機構的示范引領作用。

(編輯 朱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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