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時報-農金網北京訊(記者田耿文)自8月26日起,鄭州商品交易所將開展菜籽油和花生期權交易。
日前,鄭商所公布了菜籽油和花生期權合約規(guī)則。據了解,菜籽油和花生期權合約設計不僅借鑒了國際商品期權市場合約設計慣例,參考了此前白糖、棉花、菜籽粕等期權市場運行經驗,還結合相關品種產業(yè)特性等情況,在設計中增加了一定的“個性化配置”。
據鄭商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菜籽油和花生期權合約設計制訂過程中,鄭商所多次向產業(yè)企業(yè)、投資機構、期貨公司及做市商等開展調研,在期權合約類型、行權方式、交易單位及報價單位等條款設計中,進一步貼近真實市場需求,在保障風控的基礎上兼顧市場流動性。
具體來看,菜籽油和花生期權交易單位分別為1手菜籽油期貨合約和1手花生期貨合約,菜籽油和花生期權報價單位與漲跌停板幅度也與標的期貨保持一致,方便投資者對沖期貨部位風險;兩個品種期權合約月份規(guī)定均為兩個近月及持倉量超過5000手(單邊)的活躍月份,與白糖、棉花、菜籽粕期權設置一致,既能及時滿足市場交易需求,也有利于集中市場流動性,提高市場運行效率;菜籽油和花生期權最后交易日即到期日為標的期貨合約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的第3個交易日,與已上市期權品種保持一致,符合產業(yè)客戶套保期限需求,避免給交割月運行帶來風險。
同時,在行權價格設計上,為確保期權行權價格能覆蓋標的價格波動,即使在期貨價格達到停板時仍能向市場提供合適的平值、實值和虛值期權合約,菜籽油、花生期權的行權價格覆蓋標的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上下浮動1.5倍當日漲跌停板幅度對應的價格范圍。行權方式上,參考國際商品期權市場慣例和白糖等期權運行經驗,菜籽油和花生期權行權方式設置均為美式,期權買方可在到期日及之前任一交易日行權,有利于保持期權和期貨價格更強的關聯性,給交易者提供靈活的選擇,降低期權集中到期對標的物市場運行的影響。
此外,記者注意到,與已上市期權相比,菜籽油和花生期權合約在多方面都顯現了明顯的個性化設計。首先,在期權行權價格數量上,菜籽油和花生期權行權價格數量增多。據了解,期權行權價格數量過多,不利于集中市場流動性;數量過少,則不能有效覆蓋標的期貨價格波動范圍。所以,鄭商所根據已上市期權運行經驗及菜籽油、花生期貨價格波動特點,在菜籽油、花生期權合約上市首日,每個標的月份將分別掛出19個看漲期權和19個看跌期權(即9個實值、1個平值和9個虛值期權,對應19個行權價格),能夠達到基本覆蓋次日標的期貨價格上下浮動1.5倍當日漲跌停板幅度對應的價格范圍。
其次,菜籽油和花生期權最小變動價位為0.5元/噸。期權最小變動價位設計主要考慮期權的投資“滑點”風險、交易手續(xù)費成本和價格波動等。菜籽油和花生期權與期貨最小變動價位之比分別為1/2、1/4,均處于合理范圍內,可以更好地滿足菜籽油和花生期權與期貨市場組合對沖的需要。
最后,菜籽油和花生期權在行權價格間距上采用了適用性設計,在集中市場流動性與滿足更多交易者需求之間進行平衡。從數據來看,菜籽油期貨上市以來,價格主要在5400元/噸至16000元/噸的區(qū)間內波動。花生期貨上市以來,價格主要在8000元/噸至12000元/噸的區(qū)間波動。根據菜籽油、花生期貨價格運行區(qū)間,鄭商所設定兩種期權均以5000元/噸和10000元/噸分段設置不同行權價格間距。菜籽油、花生期權行權價格間距與行權價格的比值在1%至2%之間,與國內商品期權及國際成熟市場慣例也基本一致。
鄭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前期鄭商所已經做好了菜籽油和花生期權上市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菜籽油和花生期權的上市,能夠更好地滿足實體企業(yè)多樣化和精細化的避險需求,豐富油脂油料衍生品工具體系,提升相關品種期貨市場運行質量,促進期貨市場平穩(wěn)運行,對于保障國家油脂油料供給安全,服務國家糧食安全戰(zhàn)略具有重要意義。
責任編輯:曹沛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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